新物业条例落地 小区安全再“加码”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 实习生沈先朵)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公共收益有没有公示……8月1日新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乌鲁木齐市各级物业监管部门围绕居民关切的问题,持续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检查。
  8月20日,沙依巴克区和田街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站安全员吴助志,第三次走进西悦豪都小区开展复查,重点核查小区消防登高作业面车辆停放问题。“今天再复查一遍,心里才能踏实。”吴助志说。该小区共有1栋高层住宅楼、5个单元、366户居民。
  “不少车主为图便利,心存侥幸临时占用登高作业面,忽视了潜在的安全隐患。”沙依巴克区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陈锡锋介绍。消防登高作业面是高层住宅发生火情时云梯车救援的核心通道,一旦被占用,会直接阻断救援路径、延误救援时机。针对这一问题,和田街街道联合东一街社区将消防通道、登高作业面占道问题纳入日常检查重点。街道已组织开展4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下半年重点强化实操实训,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记者从市物业监督管理中心了解到,新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乌鲁木齐市各级物业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检查196次,排查问题237个,涵盖环境卫生、楼道及管道井杂物堆放、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公共设施破损、楼道小广告、飞线充电、违规摆摊等。全市采取立查立改与限期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已整改232个,剩余5个限期整改问题将于8月底前全部清零。
  与此同时,各物业企业同步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完成率达96.14%。
  市级物业监管部门将对已排查问题开展常态化督导,通过“安居广厦”平台反馈至属地,明确整改时限、压实责任,督促各区(县)全程跟踪,确保整改闭环。同时,紧盯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楼道管道井堆物、公共收益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复查,防止反弹。此外,将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其及时发现、劝阻违规行为并依规上报。届时,将联动城管、消防、林草等职能部门,开展协同整治,形成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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