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公布5起食品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9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为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新疆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部门持续聚焦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重拳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销售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斩断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链条。
  案例一:乌鲁木齐市马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5年12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侦破马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经查,乌鲁木齐某酒吧老板马某为牟取暴利,进购假冒品牌伪劣酒水,放置在其经营的酒吧进行销售,经鉴定为假酒,涉案金额31万元。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目前,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二:乌鲁木齐市赵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
  2025年8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分局侦破赵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经查,以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背包客”的方式组织人员从某口岸将假劣外烟走私入境,以快递邮寄方式向疆内外多地销售,该案抓获犯罪团伙8人,查获走私假冒境外品牌香烟49种,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三:莎车县迟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6年4月,莎车县公安局侦破迟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查,莎车县某汉堡店负责人迟某为降低成本开支,使用含鸡肉成分的合成牛肉饼,冒充纯牛肉肉饼加工汉堡包进行销售,涉案金额5万余元。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四:和田市阿某直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6年2月,和田市公安局侦破阿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阿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他人手中购买含严禁添加西药西地那非成分的男士保健食品,通过视频平台直播的方式向不特定人员进行销售,涉案金额10万余元。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五:库尔勒市麦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6年1月,库尔勒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侦破麦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麦某为牟取不法利益,在从事米面油批发生意期间,将进购的桶装一级棉籽油,自行贴牌后冒充葵花籽油进行销售,涉案金额13.5万余元。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以上典型案例相关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依法查办此类案件,充分体现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警方提示:广大食品生产、销售从业者要坚守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底线,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广大消费者请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留意查看商家资质及商品相关信息,提高防范意识,谨防各类消费陷阱,妥善保管购物小票、支付凭证和记录等消费凭据。如遇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维权,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