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26年城市危旧房改造有序推进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目前,乌鲁木齐市扎实推进2026年城市危旧房改造民生工程,共实施4处危旧房改造项目,惠及居民82户,切实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城市危旧房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先手棋”和“安全底线工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居品质。10月13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乌鲁木齐市组织各区(县)摸排上报危旧房屋,确定2026年度改造任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房屋鉴定结论与结构条件分类施策,本次确定项目采用修缮加固方式实施改造,主要分布在天山区、水磨沟区,房屋多建成于上世纪70至80年代,包含D级、C级危房。按照“先安全、后改造”原则,坚持“一房一策”,采取“上级补助+产权单位出资+居民合理自筹”的资金筹措方式。
  其中,天山区羊毛湖路65号原三建家属院4号楼、翠泉路297号农培家属院7号楼、新生巷2号1栋平房已完成改造。水磨沟区苇湖春光小区6号楼正在实施改造中,计划12月底前完成房屋主体加固改造。
  目前,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逐步转向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今年,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其中提到: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对城市C、D级危险住房和非成套住房建档立卡并动态更新。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精准消除安全隐患。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优先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实施危旧房改造等项目。
  除危房改造工程外,今年乌鲁木齐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造工作指导方案(试行)》,探索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造。该模式主要以业主改造意愿作为硬性标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房屋权属清晰合法无争议、原则上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提下,经全体业主同意,即可启动改造。所有老旧楼房(含非危房)均可纳入。
  自主更新模式将改造主导权交给居民,由居民自愿发起、参与设计、监督施工、回迁居住,推动乌鲁木齐市老旧房屋改造从被动整治向主动更新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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