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新疆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惠及85.72万名学生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王畅彤报道)11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办法》正式出台,从12月1日起,新疆将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该项教育惠民政策将惠及新疆85.72万名学生。


  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是新疆推进民生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加快推进教育惠民工程建设,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据了解,对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即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实施免费教育。具体包括: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三免一补”),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标准给予补助,高出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标准予以补助。

  其中,普通高中免学费年生均1200元,免教材费年生均670元,免住宿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寄宿管理和运行成本,助学金年生均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年生均2000元,免教材费年生均300元,免住宿费年生均600元,助学金年生均2000元。

  为确保这项重大教育惠民政策落地,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到位。同时,自治区要求各地各学校做好高中阶段学生“三免一补”的宣传及各项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据悉,自治区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新疆还将优化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自治区各级财政共同承担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而乌鲁木齐地区,在今年秋季入学时就已经在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基础上,实施城镇学前两年(幼儿园大班、中班)免费教育政策;同时高中阶段免费政策同步实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