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市场监管局向全区广大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等经营主体发出倡议。
据悉,《办法》于2025年12月2日由农业农村部发布,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配套制度,旨在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倡议明确五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办法》,熟练掌握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开具备查规范,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果蔬(食用菌)、畜禽、禽蛋、水产品生产主体按批次开具合格证,收购储运主体主动收取保存,拒绝无证产品,混装分装后重新开具;三是强化质量管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遵守投入品使用规定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要求,完善生产记录;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亮证”行动,分享典型经验,提升合格证知晓率和使用率,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五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合格证与追溯管理、品牌创建融合,提升新疆农产品绿色水平和品牌价值,助力农业强区建设。
倡议呼吁,全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办法》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共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建成国家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提供支撑。(人民日报记者 胡仁巴)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新疆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