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黑宏伟报道)5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16条具体措施,以首店首发经济为抓手培育消费新动能,助力打造区域消费资源集聚地。
《意见》指出,新疆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红利,重点围绕零售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业态,加快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首店、全新旗舰店,鼓励开展新品首发首秀活动。打造集聚化、特色化的首店经济圈,培育一批消费升级新地标。
《意见》提出核心支持方向:支持对有选址需求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新疆开设首店;支持商业运营商引进知名品牌首店;支持品牌企业开设首店;支持品牌新品首发首秀;支持培育“老字号”名店;重点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和重点商圈引进落地更多国际国内知名商业运营商(头部购物中心);支持在景区景点、滑雪场等地开设首店、产品首展、节目首演;支持商业街区运营主体采取减免房屋租金、补贴水电气费等优惠政策 ,积极引进特色小店入驻发展;为品牌企业参加自治区各层级活动提供绿色通道;支持品牌企业通过大型电商平台进行线上新品首发,打造线上发布平台。
《意见》还提出提高进口商品通关效率。在新疆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首发进口消费品检验便利化措施,将联合相关部门优化合格评定程序,推行差异化检验模式,提高通关效率。
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