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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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2]11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03〕10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脱钩、分类、转制、搞活”的要求,以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为依据,以实行聘用制为重点,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3、公开平等、民主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4、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5、以单位为主,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的原则。

     二、内容和范围
    (一)试点内容
       1、实行人员聘用制。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原来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二是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三是由行政依附关系向人事主体转变;四是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实行聘用制的重要一环是科学设定单位内部岗位,合理确定人员总量和结构比例,按需设岗,人员竞争上岗,按岗聘用。人员聘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规范聘用程序。

       2、抓好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必须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员额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额内,根据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把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工作性质与业务内容有机统一起来,坚持精减高效的原则,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自主确定内设机构(新设的机构个数不得超过原有机构个数)、岗位数额和岗位职责。岗位设置中要重点保证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80%。对行政领导岗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上级任命、群众选举、公开招考或招聘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对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建立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评价制度;对于中层管理岗位,主要是实行职员制度,建立体现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业绩、资历的职员等级序列;对于工勤岗位,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招聘与合同管理制度。在分类分层管理中,视情况需要可设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3、抓好分配制度改革。要认真落实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和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要与业绩挂钩,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要结合经费自给率和财政支持度,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对有条件的单位可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在科研机构中可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要鼓励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先富起来。

        4、未聘人员的安置办法。解决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针对未聘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提供灵活多样的分流安置渠道。对于未聘人员,要进行转岗培训,提高素质,为重新上岗创造条件。安置未聘人员要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把未聘人员推向社会。

    (二)试点范围
        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选择在教育、卫生、农业等行业进行,决定将县保健站、县职中、县兽防站、远口卫生院、凤城农业服务中心、凤城二小为县级试点单位。各系统自选一个试点单位,一边试点,一边总结经验,为下步事业单位全面进行改革提供指导性意见。同时,已经进行试点的事业单位在改革探索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其它配套改革工作。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3年5--6月底)
    主要是做好学习宣传发动工作,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成立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一名领导同志专门负责这项工作。
    (3)试点单位:①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本单位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办公室人员;②成立监督小组,由本单位负责纪检同志任组长,群众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组成;③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④成立职工双向选择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由本单位领导、部分职能科室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组成。

    2、开展宣传学习和思想动员工作。
        开好有关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工作会议,各试点单位也要召开本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

        各试点单位要组织好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2]11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03])10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开展宣传学习和思想动员工作,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充分认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要充分认识到只有把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纳入市场运作的大环境,事业单位才能获得更大发展。

    3、制定工作方案。
        各试点单位要召开好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制定好以下方案:①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②设岗定员方案;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④职工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方案;⑤内部工资分配方案;⑥考核奖惩办法;⑦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各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实施阶段(2003年7--9月底)
    1、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在编制部门核定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后,合理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编制,并搞好定机构、定岗位、定职责,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确定各岗位所设职务,将本单位职能分解落实到各个职位,并明确各职位的职责任务和聘用条件。
    2、在对现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设置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选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聘用和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职务。按新聘用职务,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工资。
    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同时,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妥善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安置好落聘人员。对现有人员结构不合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逐步调整,妥善安置。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3年10--11月底)
        各试点单位要对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在11月20日前送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11月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作好迎接州级验收的各项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到各试点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试点单位工作的领导,认真统筹规划,制定好本行业的实施意见。各试点单位要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制定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各试点单位负责人不得聘用其在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上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负责聘用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到与自已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或提请回避。
    (三)严明纪律,严格程序。各试点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坚决执行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各项政策法规办事,实事求是解决执行聘用制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严禁突破职数限额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数。属于目前政策尚不明确的新问题要积极请示汇报。
    (四)各试点单位自行借调、返聘的临时人员,要进行清退。今后确因工作需要新增人员的,必须经县人事部门批准。
    (五)各试点单位要坚持原则,防止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各试点单位在保证改革进展顺利的同时,要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七)各试点单位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到人事制度改革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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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2]11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03〕10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脱钩、分类、转制、搞活”的要求,以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为依据,以实行聘用制为重点,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3、公开平等、民主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4、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5、以单位为主,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的原则。

     二、内容和范围
    (一)试点内容
       1、实行人员聘用制。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原来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二是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三是由行政依附关系向人事主体转变;四是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实行聘用制的重要一环是科学设定单位内部岗位,合理确定人员总量和结构比例,按需设岗,人员竞争上岗,按岗聘用。人员聘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规范聘用程序。

       2、抓好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必须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员额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额内,根据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把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工作性质与业务内容有机统一起来,坚持精减高效的原则,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自主确定内设机构(新设的机构个数不得超过原有机构个数)、岗位数额和岗位职责。岗位设置中要重点保证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80%。对行政领导岗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上级任命、群众选举、公开招考或招聘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对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建立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评价制度;对于中层管理岗位,主要是实行职员制度,建立体现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业绩、资历的职员等级序列;对于工勤岗位,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招聘与合同管理制度。在分类分层管理中,视情况需要可设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3、抓好分配制度改革。要认真落实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和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要与业绩挂钩,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要结合经费自给率和财政支持度,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对有条件的单位可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在科研机构中可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要鼓励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先富起来。

        4、未聘人员的安置办法。解决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针对未聘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提供灵活多样的分流安置渠道。对于未聘人员,要进行转岗培训,提高素质,为重新上岗创造条件。安置未聘人员要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把未聘人员推向社会。

    (二)试点范围
        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选择在教育、卫生、农业等行业进行,决定将县保健站、县职中、县兽防站、远口卫生院、凤城农业服务中心、凤城二小为县级试点单位。各系统自选一个试点单位,一边试点,一边总结经验,为下步事业单位全面进行改革提供指导性意见。同时,已经进行试点的事业单位在改革探索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其它配套改革工作。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3年5--6月底)
    主要是做好学习宣传发动工作,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成立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一名领导同志专门负责这项工作。
    (3)试点单位:①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本单位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办公室人员;②成立监督小组,由本单位负责纪检同志任组长,群众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组成;③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④成立职工双向选择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由本单位领导、部分职能科室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组成。

    2、开展宣传学习和思想动员工作。
        开好有关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工作会议,各试点单位也要召开本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

        各试点单位要组织好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2]11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03])10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开展宣传学习和思想动员工作,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充分认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要充分认识到只有把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纳入市场运作的大环境,事业单位才能获得更大发展。

    3、制定工作方案。
        各试点单位要召开好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制定好以下方案:①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②设岗定员方案;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④职工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方案;⑤内部工资分配方案;⑥考核奖惩办法;⑦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各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实施阶段(2003年7--9月底)
    1、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在编制部门核定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后,合理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编制,并搞好定机构、定岗位、定职责,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确定各岗位所设职务,将本单位职能分解落实到各个职位,并明确各职位的职责任务和聘用条件。
    2、在对现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设置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选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聘用和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职务。按新聘用职务,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工资。
    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同时,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妥善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安置好落聘人员。对现有人员结构不合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逐步调整,妥善安置。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3年10--11月底)
        各试点单位要对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在11月20日前送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11月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作好迎接州级验收的各项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到各试点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试点单位工作的领导,认真统筹规划,制定好本行业的实施意见。各试点单位要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制定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各试点单位负责人不得聘用其在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上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负责聘用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到与自已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或提请回避。
    (三)严明纪律,严格程序。各试点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坚决执行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各项政策法规办事,实事求是解决执行聘用制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严禁突破职数限额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数。属于目前政策尚不明确的新问题要积极请示汇报。
    (四)各试点单位自行借调、返聘的临时人员,要进行清退。今后确因工作需要新增人员的,必须经县人事部门批准。
    (五)各试点单位要坚持原则,防止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各试点单位在保证改革进展顺利的同时,要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七)各试点单位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到人事制度改革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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